枣强县粮食局
树立行业新风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
社会承诺
一、 维护粮食流通秩序。广泛宣传国务院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和《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》,严格依法管理社会粮食流通,维护粮食流通秩序。
二、 促进种粮农民增收。通过创新购销方式,积极开展代农储备“粮食银行”业务,提供粮食市场信息,支持优质粮食生产等措施,促进种粮农民增收。
三、 保障粮食安全。密切监测粮食供求动态,加强对军供粮、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监督检查,确保粮食供应,保障粮食安全。
四、 全面落实粮食政策。坚持粮食收购“四公开”制度,依质论价、不坑害群众;坚持户交户结政策、不代扣代收款项、保证一手粮、一手钱,不向农民“打白条”;按规定即时办理《粮食收购许可证》等,全面落实粮食政策。
五、 全方位提供服务。坚持入仓机械化,检斤验质电子化,减轻农民售粮劳动强度;收购旺季增设咨询处、服务处;全方位为售粮农民提供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