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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枣强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3-15  14:18:09 来源: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经开区管委会,县直有关部门:

根据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》要求,参考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要求,为满足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用地需求,特制定本计划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    坚持总量适中、内部均衡、统筹兼顾和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,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,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,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,为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保障服务。

      二、供地指标及配置计划

202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6.6667公顷(1000亩)左右,其中工矿仓储用地36.6615公顷(549.91亩),商服用地2.3332公顷(35亩),商品房用地8.3250公顷(124.88亩),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.4937公顷(232.41亩),交通运输用地3.8533公顷(57.80亩)。

1、坚持计划控制引导,统一有序、规范供应。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,必须严格按照《枣强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》(附件1)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。

2、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,重点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,严格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,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。

3、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,充分保障招商引资、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。工矿仓储用地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、交通服务用地、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、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,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,不确定具体指标。

4、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。对商业、旅游、娱乐、商品住房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,严格实行以招标、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偿供应。扩大有偿使用范围,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。其他符合国家《划拨用地目录》的建设项目用地,以划拨形式供地。

5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,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,严格控制增量。

      三、保障措施

1、加快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,提高建设用地的供应能力。加大用地指标协调保障力度,提升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效率。

2、积极采取措施,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。计划实施中,把握全面,突出重点,强化服务,保障供应,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、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“提前介入,跟踪服务,全程保障”措施,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。

3、县住建、工信、发改、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保证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。

4、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、密切配合,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,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。


附件:

 枣强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.doc

枣强县2023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.doc

枣强县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统计表.doc

强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说明.doc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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